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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02-28 新浪网63670
导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甘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阳光新能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甘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阳光新能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铜陵上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新能源”)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52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贰拾万元整)的债权和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怀宁上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宁新能源”)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2,4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峰阳光新能源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铜陵新能源、怀宁新能源提供担保,已经上峰阳光新能源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铜陵上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04月15日


企业住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板桥村何甲组


法定代表人:瞿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上峰阳光新能源持有其100.00%股权。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铜陵新能源2022年设立,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等途径查询,铜陵新能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江上峰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铜陵上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


(4)担保金额:52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贰拾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怀宁上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04月15日


企业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月山镇奇隆村团结组


法定代表人:瞿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上峰阳光新能源持有其100.00%股权。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怀宁新能源2022年设立,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等途径查询,怀宁新能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江上峰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怀宁上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


(4)担保金额:2,4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上峰阳光新能源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上峰阳光新能源可控范围之内,上峰阳光新能源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对铜陵新能源、怀宁新能源的担保不会影响上峰阳光新能源的正常经营,且铜陵新能源、怀宁新能源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上峰阳光新能源为铜陵新能源、怀宁新能源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为288,489.8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9.07%,占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80%,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上峰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0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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