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宣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2年2月1日~2022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市本级)。其中,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宣城海螺新建石灰石破碎技改项目环评审批与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小葛村矿区水泥配料用砂岩矿年产100万吨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原则同意。
据悉,宣城海螺新建石灰石破碎技改项目总投资额达2191万元,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小葛村矿区水泥配料用砂岩矿年产100万吨采矿项目估算总投资16180.64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2月1日~2022年2月28日我局对1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2719447(兼传真)
地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